国家永续发展会议南区环保团体区域论坛(精)第一篇:国家永续发展会议南区环保团体区域论坛(精)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南區環保團體區域論壇我們的共識與共同聲明共同聲明:針對立即之環境危機一、立法院通過之1,410億治水預算,明顯違背憲法所賦予之立法院職責,應全面凍結
二、民間環保團體支持行政院之蘇花高速公路停建決策,譴責立法院將此預算與行政院預算互綁之決議
三、高屏地區應重新以永續思考評估越域引水、高屏人工湖、中油林園三輕擴廠,迅速啟動中油高雄總廠停廠轉型計劃
同時積極評估地下水人工補注之可行性
四、強烈支持華視南遷,提供南台灣普及環保教育之良好媒介
五、有關電纜、電塔、變電設施及行動電話基地台、廣播電台、雷達等電磁波危害嚴重,政府應依環境基本法第1條,第7條,訂定電磁波防護計畫;依環境基本法第22條,採預防及醫療保健措施,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依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訂定計畫,加強輻射防護及環境輻射偵測
環保團體的共識:針對長期之環境問題所研提解決策略一、建議總統、五院院長及政務官每年應接受ngo團體安排之10小時以上環保課程教育
二、20XX年高雄運動會應定位為綠色運動會,並藉此驗收2006年至20XX年永續發展之成果
三、台糖土地不應民營化,非都市土地全數收歸國有,其中65%收回用地應做為生態用地
四、運轉中的工業區應建立動態監督機制,委託中立之學術及民間機構針對空氣汙染、土壤、地下水、汙水的排放等進行動態監測,並進行資訊公開(所有原始資料應全文上網,以利公共監督),教導民眾如何監督
五、針對台灣的水資源、土地等環境條件,全面檢討現有第1页共3页台灣石化、煉鋼產業,反對持續擴張(八輕、台塑大煉鋼廠)
六、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或其他廢棄物處理設施,面積在0
2公頃以上,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七、中央與地方的各種委員會須有環保團體代表參與,參與代表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