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XX县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贪污受贿被判XX年近日,XX省XX县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高书银,因贪污7
12万余元,受贿14
2万元,被XX县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高书银自1995年12月至1999年2月任XX县区洪山咀办事处党委书记,1999年3月1日任XX县区国土资源局(原土地管理局)党组书记,同年3月16日任XX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原XX县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传喜(已判刑)为高书银购买了价值1
37万余元的家具,一台价值1
98万元的东芝牌背投彩色电视机,两台价值8500元的“美的”牌空调和一台价值4300元的“海尔”牌洗衣机
后经高书银同意,赵传喜分别在土地整理工程业主芦某与国土资源局(原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土地整理合同时,将上述13797元的家具款以增加工程量的方式予以冲销;在土地整理工程业主王某与该市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土地整理合同时,以增加工程量的方式,将购买彩电的3
96万元予以冲销;在王某与该市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土地整理合同时,以增加工程量的方式将购买空调的8500元予以冲销;用一些费用发票在本局土地整理中心财务帐上,将购买洗衣机的4300元予以冲销
1998年4月份,XX县区建筑业主武某得知时任该市洪山咀办事处党委书记的高书银生病住院,为了以后请高关照接点工程,送给高书银现金2万元
2001年春节至2004年5月期间,土地工程整理业主王某为感谢高书银在承包工程和结算工程款中给予的关照,分六次送给被告人高书银现金7
孙某为了感谢被告人高书银提拔其担任本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主任,乘被告人高书银要去美国考察学习之机,送给高书银现金10000元
2003年至2004年2月期间,XX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与XX县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签订购买1000亩耕地占补第1页共2页指标购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