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培训一、学习目的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将我院部分核心医疗制度汇编,以供全院人员学习、执行
二、制度规范:首诊负责制病历管理制度危重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医师交接班管理制度查房制度医嘱制度查对制度首诊负责制1
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遇到抢救病人, 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
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因医院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决定转院的病人, 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 做好转院准备
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病历管理制度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医师书写病历时应坚持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
二、病历书写1、书写标准严格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2、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书写,不得擅自更改项目或颠倒顺序
3、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