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医疗安全, 向临床科室提供准确的诊断信息,在我院2008 年制定的《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特制定“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 是指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的某检验(检查)结果值
如果临床医生及时得到危急值信息,可获得最佳抢救机会, 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二、建立危急值项目表并制定危急界限值,包括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具体见附件】
三、 “危急值 ”报告程序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 “危急值 ”情况时,检查 (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 检验项目质控、 定标、试剂是否正常, 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2、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 “危急值 ”结果
根据检验科的特殊性,必要时应复检标本,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如有需要标本应保留备查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向临床科室通报危急值结果时应向其了解患者病情及标本采集情况,如果结果与临床病情不符或标本采集有问题,应立即重新采集标本再次检验
3、临床科室接电话人应复述危急值结果、立即转告值班医师,并有记录签名
4、医技科室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详细记录报告情况
记录内容如下:医技科室: 检验(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检验(检查)项目及结果、电话报告时间(具体到分)、接电话人和姓名、报告者签名、备注等
临床科室: 日期、接电话时间(具体到分) 、患者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检验(检查) 项目及结果、 医技科室报告人姓名、 汇报医生时间、 医生签名、备注等在病程记录中描述
5、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