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XX县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XX县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42号)和省、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XX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大旧城改造和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力争到十一五末我县XX县区贫困家庭和其他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工作目标(一)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目标。今年年底以前,基本建立XX县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XX县区最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到20XX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XX县区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间,从旧城改造项目中安排600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住房建设指标,使我县廉租住房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以上。(二)两困家庭住房建设目标。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力争20XX年以前解决300户XX县区两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目标。力争到20XX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10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70%。三、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一)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2、认真开展XX县区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城关镇人民政府第1页共4页XX县区民政、财政、物价、房管等单位要组织专班,认真开展XX县区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调查,全面掌握XX县区住房总量、结构状况及不同类型的XX县区居民收入情况、居住状况和住房需求情况,摸清住房保障对象,登记造册,进行公示,建立并完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XX县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县物价局要配合县房管局制定《XX县区XX县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力争从2008年1月起按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同时,对孤、老、病、残及急需救助的两困家庭,按照鄂政发[2007]42号文件要求,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解决其基本居住问题。租赁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县审计、财政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3、加强XX县区现有廉租住房管理。对XX县区现有直管公房继续按原租金标准租赁给XX县区无房户和低收入家庭;对旧城拆迁改造中涉及的直管公房,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在同一区域的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补偿给县房管局,由县房管局妥善安置租赁户,确保廉租住房房源不减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4、加强廉租住房申请人的动态管理。规范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年度复核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按年度向县房管局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及住房状况,县房管局要XX县区民政等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调整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方式、额度等条件和标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家庭收入超过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收入标准的,取消其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回承租的廉租住房。(二)加快建立具有竹山特色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连片开发,业主负责,配套政策,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推进旧城改造,加快解决XX县区两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1、两困家庭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由符合条件的购房户直接领取政府货币补贴款,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补贴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金、财政预算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补贴优先解决旧城改造和市政拆迁中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实行第2页共4页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置换的新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原产权面积按1:1的比例补偿后,超面积部分的房价款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和住房补贴证由县旧城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减补贴款,不足部分由购房户自行解决。2、两困家庭住房补贴办法。对自有产权30平方米以下且符合XX县区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