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责任书[1]责任单位:监督单位: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洪山分局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XX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XX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等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对本单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我单位承诺履行以下责任: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XX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即《药品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过期失效药品清理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以做好“三项记录”为核心,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努力完善和落实采购、储存和使用各环节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格遵守进货质量管理程序,切实保证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在无证单位或流动药贩处购药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药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
购进药品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同时,应做好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药相符,各项记录和原始票据保存三年备查
严格按规定对药品进行储存和养护
对储存和陈列的药品1应有相应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特殊药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
严格执行药品近效期预警机制,对发生霉变、潮解、粘连、混浊、变色、污损等变质的药品以及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进行清理,不得与合格药品陈列、储存在一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处第1页共8页理,严格履行药品销毁手续
不以科研、临床需要或者其他名义使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