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合同审签管理规范编号版本制订日期责任人1 2.0 2018 年 9 月毛奕斌2 / 14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合同集中化、规范化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要求、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18 年版)》以及公司采购、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范围】本规范要规范合同分类、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的管理规范及具体要求,合同履行按照合同履行监控管理办法实施。第二章合同分类第三条【合同财务类型】根据财务收支属性,合同分为:收入类合同、支出类合同、零金额合同(无收无支类合同)。同一交易既有支出又有收入的,原则上按支出类合同、收入类合同分别签署。(一)收入类合同是指公司作为收款方的合同。主要包括:客户收入类合同、其它收入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补偿协议、废旧物资处理协议、房屋出租协议等) 。其它收入类合同的审批权限比照支出类合同执行。(二)支出类合同是指公司作为付款方的合同。支出类合同根据支出项目不同,分为:投资支出类合同、费用支出类合同、投资+费用支出类合同。投资或费用的项目归属,按省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三)零金额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均没有收付款义务的合同。零金额合同不得作为报账依据。3 / 14第四条【合同性质】合同按性质分为: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一)单项合同可直接用于结算,按照合同金额是否确定,又分为固定金额合同和预估金额合同。现阶段,预估金额合同主要适用于工程类合同和具有结算性质的合同,结算性质的合同主要包括集团内结算(包括网内结算、湖南支付基地、咪咕公司等结算) 、SP/CP 结算、酬金结算、水电费(包括用电引入)结算、铁塔结算、铁通结算、 网间结算(联通、电信、广电)、银行手续费结算、酒店结算类等具有结算性质的合同项目。(二)框架合同是针对一定期限内多次重复性采购而签订的合同。框架合同不能直接用于报账,需要关联订单或结算合同才能报账。框架合同应当明确合同金额上限。框架合同具体管理要求详见本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五条【合同业务类型】 合同业务类型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下发,并在合同信息系统中予以规范。第三章合同起草第六条【合同起草设置】合同起草分为合同系统起草和外围系统起草。现阶段,适用外围系统起草的合同包括采购类合同、用房用地租赁合同与 ICT 项目有关的集团客户合同。具体类型由省公司战略和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