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诫勉谈话记录[最终定稿]第一篇:纪委诫勉谈话记录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2、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3、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4、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5、诫勉谈话对象要对反映或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作出解释和说明,提供有关材料;6、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7、诫勉谈话对象就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明态度;8、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9、诫勉谈话后,谈话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第二篇:诫勉谈话记录诫勉谈话记录诫勉谈话记录是一种会议记录,将谈话的地点,时间,人物,记录人等要素加上谈话具体内容用笔记录,之后便于查找,下面管理资料网为你整理诫勉谈话记录的格式和范文
诫勉谈话记录格式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记录人:谈话对象(姓名、职务)谈话内容:(写不下可另附纸)诫勉谈话记录范文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第1页共15页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时间20XX年12月31日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三、诫勉谈话的地点车管所二楼会议室四、诫勉谈话的内容罗水华:为了加强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车管民警工作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根据群众反映需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