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代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得失及当代启示唐代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得失及当代启示本文关键词:唐代,得失,启示,社会保障制度,当代唐代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得失及当代启示本文简介: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安全的项目的总和。一般来说,现代社会保障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工业革命的产物,有社会控制和人权意识强化的双重原因,建立在现代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的基础之上。现代社会保障的产生是现代国家和文明社会的标志,发源于率先实现工业化的欧洲。中国现有的社会唐代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得失及当代启示本文内容: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安全的项目的总和。一般来说,现代社会保障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工业革命的产物,有社会控制和人权意识强化的双重原因, 建立在现代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的基础之上。现代社会保障的产生是现代国家和文明社会的标志,发源于率先实现工业化的欧洲。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理论基本上都是在引进与吸收西方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鲜有社会保障领域的学者对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思想有一个深刻的考察与研究,因而忽略了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传统在现今的积极借鉴作用。有鉴于此,本文在搜集整理唐代社会保障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从家庭、家族、乡里村社及其他社会自治组织、 国家四个层面对唐代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概述,并对这一社会制度的得失进行评析, 以期对今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具有借鉴意义①。一、家庭层面中国历史上自古就强调家庭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在封建社会,不论是在封建顶峰的盛唐时期, 还是在封建末期的清末, 家庭的社会保障功能始终是最重要的一种社会保障方式。 更何况中国自汉代以来的儒教思想对孝道的重视,对于这一社会保障功用的发挥又有一定的强化作用。在唐代的一些律令格式中, 可以发现家庭层次的社会保障。这些条文有的涉及到丈夫与妻子的相互抚养义务,如《唐律?名例》 ( 总第24 条) 流配居役及随从者之户口法: 妻妾从之。 父祖子孙欲随者, 听之。《狱官2 令》( 开元 7 年、25 年) : 诸流入科断以定,及移乡人,皆不得弃故妻妾,及私遁远乡。《狱官令》 ( 开元 7 年) : 妻子在远,预为追唤。待至同发。 《唐律 ?户婚律》总第 189 条: 妻无七出义绝及有三不去而出之。《户令》( 开元 25 年) : 七出,三不去。有的关涉到家有老人的存留养亲及免役,如《唐律?名例》总第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