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XX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XX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省内开展全行业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称省优工程奖)是我省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
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评选工作由XX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经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以及省有关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
质量达到本地区和本系统一流水平
第四条“XX省优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申报推荐“省优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地、州、市建设计划,通过立项,报建并已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
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其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且工程投资不少于11500万元
第1页共8页二、交通工程:1、长度在3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2、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3、单座桥长200米或单跨4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5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4、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互通立交及其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三、公共建筑、市政和园林工程: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8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4、100间标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5、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侯机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6、桥面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7、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