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尾矿库安全事故防范预案汇编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目的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法律规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启动Ⅰ级响应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 7
1);(2)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3)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4)需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处置的重大事故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第 1 页 共 1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尾矿库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尾矿库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信息报告,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协调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