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劳务派遣管理制度000000000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本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本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00000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遣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
第三条员工档案由公司统一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和个人素质文化
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用工单位有权依据其规定做出处理
如后果严重或有损用工单位及公司形象和利益的,用工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公司,公司保留依据公司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确保体检的真实性,不得隐瞒家族遗传病史和重大疾患,如有隐瞒,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本人负责,公司并有追究劳务派遣人员责任的权利
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在境外远洋渔船工作的,因上船前所患疾病而无法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上船时间不足100天(包括第1页共20页100天)的,劳务派遣人员承担往返机票费;劳务派遣人员在境外因上船前所患疾病而无法继续实习,而上船出海时间超过100天的,劳务派遣人员只承担其返程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