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法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 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20xx 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法律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根据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