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略开头) 一、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深刻领会精神,全面把握政策要求。今年 9 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制定了《xx 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紧接着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从 201 1年7月 1 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省、州文件精神,我县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xx 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送审稿)》,报州、省审批。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已经省、州批准,县人民政府已印发各乡(镇)场 xx 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执行。我县实施办法规定,一是参保范围:具有 xx 县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二是缴费标准: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元、900 元、1000 元 10 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三是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基本补贴。选择 100元、200 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 30 元;选择 300 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 35 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 5 元,最高补贴为 70 元。政府补贴资金,除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外,余下部分州承担 40%、县承担 60%。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代缴纳最低标准(100 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其中州承担 40%、县承担60%。四是建立个人账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第 1 页 共 9 页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五是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 55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完毕的,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六是享受待遇条件:参保人员年满 60 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