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大会,部署全市续修志书工作。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为什么要续修地方志 修志是我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代代相续,永不断章。我国向来有盛世修志之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以文存史的先河便已经开启。到了汉代,编纂地方志书成为时尚。唐宋时期,编史修志为官方所提倡,修志用志盛极一时。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曾在南康为官,上任之时,人们夹道相迎。但朱熹一下轿便问:“你们把地方志志书带来了没有。”这就是“下轿伊始问志书”的文化佳话。明清两代编纂地方志不仅为官方所提倡,留下的传世之作也最多。我市从清雍正十一年(1754 年)设置到光绪十八年(1893 年)的 160 年间就修了 3 部史志。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各种旧志书 8000 多种,18 万卷之多。地方志准确地记载了历史沿革、天文地理、风俗民情、物产资源等等内容,具有特殊的实用价值,是治理一方的重要文献。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对旧方志的研究和编写新方志。早在战争年代里,每当攻克一座城池,毛泽东同志总喜欢找到当地的志书看看。1941 年,在他起草的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中特别谈到“要搜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20 世纪50 年代末,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地方志的整理和编纂作过许多具体指示,国务院在制订全国社会科学十二年规划时,把编纂地方志列为重点项目之一,并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了地方志小组,于 1958 年 10 海量资料分享 月间起草了《新修方志体例草案》。之后,全国有一些地方编出了志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和改革开放战略部署的实施,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提上了议事日程。1980 年起,地方志编纂工作在全国普遍展开,并且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修志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地方志编纂工作走上规范化运作的轨道。1999 年 9 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 165 部(卷)省、市(地)、县(市)第 1 页 共 42 页三级志书的编纂任务,受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表彰。我市在首届修志工作过程中,完成了市政府部署的市、县区、镇村志编纂工作,同时还完成了 40 余部部门和专业志书,系统地见证了我市改革和发展的历程。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每 20 年要续修一次地方志。从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完成,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又有了新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又取得新的成就。在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