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办事指南办理对象单位和个人办理条件1.(场所条件)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设备设施条件)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人员与制度条件)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布局和加工流程条件)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其他条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1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所需材料Ⅰ.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广州市商事登记的,无需提供原件,由审查机关网上核验有关信息);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复印件;3.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本人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4.生产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6.要求提供现场验收核查意见;7.食品经营场所选址、布局流程和设备设施布局图纸符合合理要求的证明;8.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9.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说明;10.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211.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Ⅱ.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4.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本人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Ⅲ.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1.变更餐饮服务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变更核准证明;(4)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非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本人办理,3应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2.变更餐饮服务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改变布局流程、主要设施的。(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更改事项说明;(4)更改后的经营场所平面布局流程图;(5)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本人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Ⅳ.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广州市商事登记的,无需提供原件,由审查机关网上核验有关信息);3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本人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餐饮服务提供者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44.遗失后60日内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证明材料,如在《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等;《餐饮服务许可证》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