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成 果 鉴 定 书课 题 名 称: 小学生学习困难的学科成因与转化策略的研究 立项年份及序号:JG08150课 题 承 担 者:马东 卢大荣工 作 单 位:阜南一小 阜阳市清河路一小研究起止时间:2008--2012组织鉴定单位:省教科院规划办鉴 定 方 式: 通讯方式鉴 定 日 期:2013 年 6 月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成 果 鉴 定 须 知第一条 安徽省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并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审核验收。第二条 课题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规划办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第三条 成果鉴定一般收课题人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和规划办共同组织,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为主。必要时,规划办单独组织对有关课题成果的鉴定。第四条 鉴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评议和通讯评议。鉴定组专家一般为 3-5 人。专家人选由课题负责人与规划办共同商定。第五条 课题组负责向鉴定组每位专家提供课题申请书、成果主件、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含成果自我评价)等材料。如果采取会议主义方式,上述材料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提交鉴定组专家审读。第六条 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意见,并由鉴定组长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第七条 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一套、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一份、成果鉴定书(原件)一并送交规划办验收存档。第八条 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承担。1一、成果简介 由于传统的、历史的原因,现实教育中无视学生在认知水平上的差异,教学内容一锅煮、教学要求一刀切的“理想化”教学,仍或多或少地困惑着我们的一些教师;另外以“课”作为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因教材、课标、进度的弊端造成一些学生理解、记忆和运用上的困难。这些外部的诸多因素,导致了相当数量的中下学生游离在教师教学活动之外,使其形成学习障碍、滋生厌学情绪、造成“学习失能”。因此,在“突出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关注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就如何规避“一统化”的教学误区、矫正对“学困生”放任自流的教学行为,显得尤为重要。三年来课题组针对上述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摸底,制定了具体的切实的计划及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了使课题研究工作能顺利、扎实、有效的进行,对参与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