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1~5 月份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工作安排 2010 年 1~5 月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民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抓住重点,兼顾全面,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局精诚团结,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镇低保。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在规范管理方面做文章。1-5 月份,向上争取专项资金 973 万元,落实区财政配套资金 42.6 万元,共新增 65户,162 人,取消 146 户,365 人,累计为 5947 户 12677 人发放低保金 844.5 万元,月人均补差为 129.4 元。 (二)农村低保。我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 1250 户,2163 人,1-5 月累计为 6150 户 10615 人次保障对象发放低保金 67.36 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 51.7 元。 (三)救灾救济。1-5 月份我局共下拨救灾资金 30 万余元,发放救灾大米 3 吨,棉衣 200 件,棉被 200 床,较好地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严格按照《xx 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共 3324 人参合,到目前止,共发放大病救助款 35万余元。 (五)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通过对农村五保对象的重新申报审批,确定全区五保供养对象 165 人,集中供养人员年人均达到 2800 元,分散供养人员年人均达到 1200 元,五保供养经费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按季发放到位。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健全敬老院财务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顺利完成省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雨母山敬老院检查验收工作。 (六)救助管理。坚决遵循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及时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第 1 页 共 4 页提供各项救助服务。今年 1-5 月份累计救助 46 人次,其中精神病人及危重病人 7 人,肢体残疾人员 13 人。为 6 人实施了现场救助,为 20 人次提供医疗救治,发放临时救助金 1 万余元。 (七)廉租房补贴发放。动态掌握保障对象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纳入保障范围,将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核实退出,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优抚安置工作 (一)优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