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状 为确保我镇 2012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全面完成,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与镇党委、政府签订 2012 年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目标管理指标 (一)坚持行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计生工作列入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各单位落实一名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负责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报镇党委政府
(三)依法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建立健全计生档案,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妇检,与本单位下岗职工、停薪留职人员、待业职工子弟、挂靠户、本单位出租房住户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加强计生管理,无政策外生育
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本部门的法定职责,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
(四)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要经常性地对本单位管理区内的出租房屋(包括本单位公房及干部职工私房出租)居住的流动人口进行清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或躲生、超生的对象,要及时通报计生部门查处
并开展流入人口“旅馆店式管理”;流出人口“协议式管理”,“亲情化服务”试点工作
派出所、村建站、土管所等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在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建房、租房、用工手续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流 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得办理各种证(照)及租房、用工手续,并通报计生部门
(五)配合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建好计划生育宣传栏,在职工中普及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结合部门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和“三好一满意”活动
1、每月要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计生管理对象的婚姻、生养第 1 页 共 10 页情况; 2、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农村部会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并与计生部门共同开展各项帮扶工作; 3、会同计生、派出所、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