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和《2014 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组织实施 根据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由县统计局法制科负责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统计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
各镇(区)统计站(办)做好有关配合和指导工作
二、检查对象 1、工业投资统计(6 家):镇(具体名单监审前通知); 2、综合统计(2 家) 县民政局 县文广新局 3、劳动工资统计(3 家) 县中心卫生院 县高级中学 县粮管所 4、服务业统计(3 家) 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档案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贸易统计(2 家) 汔车销售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农业统计(4 家) 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耿庄村斜港村 循环经济园:止马洼村强民村 7、收到《统计检查查询书》且未认真答复并整改的镇(区)、单位
8、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对镇人口和社会统计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 1 页 共 3 页 9、各专业除对相应单位的统计监审外,还将分别抽取辖区内不少于 5 个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具体名单另作通知
)全县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 50 家
三、检查内容 1、镇(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方法制度的执行情况; 3、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 4、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
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工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
5、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县局检查、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时间 1、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