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xx 年我局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区政府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拓展民政公共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把统筹城乡作为关键举措,按照改善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高度负责地承担起民政工作的使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我市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做出民政部门的新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0xx 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省 4 项、市 4 项民生工程,并配合实施 1 项省民生工程,各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1、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xx 年以来,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全面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 20xx 年 4 月 1日起,由 134 元/人.月提高到 150 元/人.月。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截止 5 月底,享受低保对象人数为 846 人,1-5 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 51.65 万元。 2、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 20xx 年 4 月 1 日起,集中供养人均 290 元/月,分散供养 267 元/月。截止 5 月底,全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 72 人,其中 11 人为长龙村五保人员。1-5 月份共发放五保供养资 9.63 万元。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xx 年,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做好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持有《XX 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并对符合《XX 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的救助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取消 13 个救助病种的限制,按个人基本医第 1 页 共 5 页疗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比例分别实施分档救助。1-5 月份,我区共救助城乡特困群众 20 人,其中城市 19 人、农村 1 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7.31 万元。 4、实施敬老工程 完善居家养老制度,扩大辖区独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20xx 年,对居家养老对象按无偿、低偿、有偿三种服务对象进行摸底,7 月 1 日起,正式开展低偿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无偿服务对象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