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老龄保障补贴会讲话 尊敬的老年朋友们: 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在全国率先实施的老龄社会保障补贴制度已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已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就是说,从今年 7 月 1 日起,具有市常住户籍的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只要符合《实施办法》条件的,均可享受老龄补贴待遇,其中:60 周岁以上(含60 周岁)每人每月给予老龄补贴 100 元,70 周岁以上(含 70周岁)每人每月给予老龄补贴 120 元,80 周岁以上(含 80 周岁)每人每月给予老龄补贴 150 元,100 周岁以上(含 100 周岁)每人每月给予老龄补贴 200 元,而且,不影响老年朋友应该享受的其他的优惠政策。补贴发放标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强调改革发展成果要让人民共享,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实施老龄社会保障补贴制度,就是用实际行动,让我们的老年朋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今后的日子里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为贯彻落实好《市老龄社会保障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这里,我讲几点要求: 第一、要认识到位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实施老龄社会保障补贴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年要办成的“十件实事”之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第二、要宣传到位 老龄社会保障补贴制度涉及我市约 7 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张贴公告、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 1 页 共 2 页 第三、要措施到位 一是入户调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人员入户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发放宣传资料,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同时,也希望老年朋友及其家庭成员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入户调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是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及时将本辖区新增、变更、注销等情况统计汇总,按月报送,确保老龄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做到“不漏发、不错发、不迟发”。 三是严格执行老龄社会保障补贴规定。对采取虚报、瞒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