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坎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充分调动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按照“依法管理、村级自治、优质服务”的要求,根据《XX 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以全面优质服务为核心,以群众自觉参与为基础,建立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围绕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开展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章程是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村计生协会监督执行
村内各个组织、共产党员、干部、协会会员和全体村民,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
村委会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党员、干部、协会会员要带头执行章程,广大村民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乡人民政府、人大主席团备案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 第五条:通过全村村民的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全村村民自觉按照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规范自己的婚育行为,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无计划外出生、无大月份引产
2、全村村民婚育观念有明显的转变,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身体素质等有明显提高
3、全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认真完成多项指标任务,构建和谐的人口环境,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
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督促村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督促村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必要的补救措施
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书记、村主任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议事制度,协助乡(村)配备好计生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