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编号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XX支行负责人:地址:邮编:400000乙方:负责人:地址:邮编:为推动甲方出国金融业务的发展,甲、乙双方拟建立友好紧密的合作关系,在业务上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市场开拓
为加强双方合作,促进业务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立渠道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术语定义与解释一、术语定义除非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各自具有以下特定涵义:(一)合作双方:本协议中所规定的甲方及乙方
(二)商业秘密:属于各方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商业、客户信息,交易记录等数据和信息
(三)生效日: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瘟疫、战争、罢工、暴动等情况
(五)合作期限:协议中述及的本协议之有效期限
第二条声明及保证1合作双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而该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二)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三)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第三条合作原则、合作方式及内容一、合作原则合作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本着“相互支持、密切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融洽、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利用双方在不同领域内的行业资源优势,发挥各自业务特色,共同促进双方业务发展
二、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视为其出国金融业务的战略合作伙伴,接受乙方推荐的办理出国存款保证金及其他业务的客户,并将有出国留学咨询、申请及申请背景提升服务需求的客户向乙方推荐;同时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乙方营业场所及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