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依法治省纲要》《**省人民政府 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办发〔20**〕36 号)的部署安排,从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持续推进,为实现“**”良好开局、2020 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 一、认真学习贯彻《纲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通过专题学习、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纲要》的学习培训,把握《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二)结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梳理细化《纲要》中各项工作内容,明确落实措施和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 (一)规范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委编办、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责任单位:第 1 页 共 3 页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落实《**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审议,政府不得作出决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