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人刘建荣工作单位河北省三河市第一中学内容必修 2:第五课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一、设计思路本课是第三单元第五课的内容,按照正常的教学进度,本课内容应该是在四月中下旬左右上。之所以把本课提前讲授,我是这样考虑的: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是在 3 月 5日上午开幕,14 日上午闭幕,会期九天半。全国人代会刚刚闭幕,并且地方各级的人大也正在召开,在这一段时间,各种新闻媒体都对这次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人大的新闻无处不在,同学们对本次人大的情况应该有所了解。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关注和理解这次人大,使政治教学能够更好更真实地联系现实生活,贴近生活,回归生活,我做了重新的安排和调整,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授课时间提前,事实证明效果良好。在政治教学过程中落实“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这也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之一。二、教材分析与学情分析1、教材分析:根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即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新型专政;认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知道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本课内容有三部分,第一目是本课的情景导入,第二目是情景分析,是对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的系统表述,第三目讲述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本课的学习是对前面所学知识的一个深化,例如我国的国体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本课则是讲解人民怎样当家作主;前面讲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在本课则是了解了公民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为后面其他政治制度的学习提供依据。本课要完成的教学目标:识记人大的性质和职权,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方式、任期和职责。理解我国人民如何行使权力,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异同。结合现实,分析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明确对人大代表的要求。通过本课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关注政治现象和社情民意。教学重难点:人大的性质和职权,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2、学情分析:学生对于政治生活的参与形式单一,参与意识差,参与的生活少。所以就形成学生对有些政治生活的常识认识的少,比如在本课的讲解过程中,有部分学生对什么是两会、人代会几年一届、代表如何形成、新闻中所说的“三次会议”是什么、第几次的全体会议说的是什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