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会议讲话 12 月 23 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发出《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内容有: (一)从 2006 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 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适当给予奖励性支持。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一重要《通知》讲几点意见。 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保证。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关怀农村义务教育第 1 页 共 7 页工作,亲自推动一些关键措施的落实和突出问题的解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目前,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进展顺利,“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过半,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明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了农村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大大缓解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矛盾;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普及水平和办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