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江镇加强街道规划建设和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意见 ×××镇加强街道规划建设和农村建房管 理 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划区域内建设行为,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XX 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XX 省土地管理条例》、《XX 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镇规划区规划、建设管理 (一)镇规划编制
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编制《***镇总体规划》、《***镇工业园区规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园区、镇规划区应按规划功能区定位,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于重点地区和近期要开发建设地区要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个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要按传统建筑风格完成村庄建设规划
(二)镇规划范围
西至,东至,北至,南至,主要包括规划用地和城镇发展备用地,总面积平方公里
(三)街道规划区建设要求
1、街道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必须符合《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镇规划区内各单位不得利用自有零星土地自行建设,镇规划区内的村(居)民个人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新建、扩建住宅
原有村(居)民住房因质量问题需要改建的,须经有权部门鉴定后,确属危房的,可以按原面积、原高度、原结构进行翻建
翻建建设要符合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以传统建筑风格为主,同时应考虑建筑的退让,以达到改善街道容貌的要求
居住在镇范围内的村民住宅通过建设农民公寓等形式解决
第 1 页 共 4 页 2、镇所有建设规划应向社会和群众公示,镇主要领导是规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把镇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3、新办企业全部进入镇工业集中区,并要符合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