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八项制度[推荐] 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议事会议制度 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村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 (二)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村民代表议事会议; (三)在群众代表议事会议召开前通知群众代表、协会理事、群众小组长及协会小组长做好收集群众意见和考虑,如何解决问题的准备工作; (四)群众代表议事会议由村委会主持,村党支部书记参会议事; (五)群众代表应多方收集和实事求是地在会上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诚心诚意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效建议; (六)议事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要求和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分析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情况,研究计划生育规范服务管理事项和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处理问题
二、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制度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本村群众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有关知识
(二)掌握本村育龄夫妇婚育情况,做好相关表册登记、变更、填写和生育申请初审、报批工作,及时为群众出具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三)协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群众自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四)协助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做好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及术后随访工作
(五)组织本村育龄群众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和常见妇科病检查
第 1 页 共 18 页 (六)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三、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 (一)每月公开一次《生育服务证》办理情况
(办理一孩或再生育证情况,公布到人) (二)每季度公开一次政策奖励、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公布到人) (三)每季度公开一次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公布落实到位人员) (四)每轮公开一次查环查孕未到位情况
(双查未到位公布到人) (五)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