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我局 20**年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阳光规划”公示制度,关注舆情民意,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领域的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 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除需要保密的政府信息之外,其它政府信息,我局均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局机关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局职能;规划部门内设机构;科室职能、联系电话;各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包括规划许可(审批)办事指南、规划执法监察程序、测绘管理办事指南、城建档案管理办事指南等;向社会公开了黑河总体规划、相关区域性规划等;公开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情况,包括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情况;公开财务预算、决算情况;公开执法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公开法规、信访各项规章制度等。公开方式主要为:xx 市政府网站、与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联网;设立 xx 市规划局办公楼前电子显示屏、xx 市规划局办公楼内“阳光规划”公示栏;规划许可审批建设项目现场公示以及征求专家意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方式。2011 年,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局机关公示板以及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等方式公开各类规划信息 162 条。针对规划信息公开的特殊性,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与规划审批工作相结合,通过规划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扩展了规划信息的发布范围,提高了市民群众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 省城建档案管理条例》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我局认真接待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城乡规划编制情况、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情况、建第 1 页 共 2 页设项目按规划实施情况的咨询及对城建档案的查询。2011 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正式申请,未出现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实行免费咨询和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我局 2011 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