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新学院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一、来信处......乡新学院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是党委办公室一项长期、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校党政领导与教职工联系、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来信处理1.来信拆封后应将信封、信纸一并装订;属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转来办理的信件要把转办单一并装订。2.认真阅读来信,将来信时间、来信人姓名、单位、来信简要内容登记在《来信登记簿》上。3.根据来信内容填写《信访件送阅单》,并提出拟办意见送有关领导阅批。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将信件转给有关部门处理。4.对于反映有政策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重要来信,要及时研究整理,以专题报告的形式送有关领导及部门参阅。5.来信处理完毕后,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来信人或转办单位,并做好立卷备查和必要的保密工作。二、来访接待1.热情接待来访教职工,认真听取申诉,将来访人姓名、性别、单位、职称或职务、申诉简要内容记录在《来访登记簿》上,并及时将纪录进行整理、送阅,按领导批示办理。2.对按现行政策和规定应该或可能解决的实际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反映,妥善解决。3.不符合现行政策和规定且能马上答复的问题,要明确答复,并作好解释工作。4.对教职工反映的政策性、普遍性、倾向性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整理,以专题报告的形式送有关领导及部门参阅批示;对特殊紧急的上访,要及时请示汇报,并据领导的指示,与有关部门联系,取得配合,妥善处理。5.来访问题处理完毕后,要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来访人,并做好有关材料的立卷和必要的保密工作。第1页共13页篇2:原中工学院信访工作规定原中工学院信访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来信来访,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合法权益,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访,是指信访人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应由学校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事项。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师生员工及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称信访人。第三条信访人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第四条各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第五条学校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属于哪一级、哪一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哪一级、哪一个部门负责解决,不得推诿、敷衍、拖延。第六条学校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学校信访工作由校党委书记、学校院长总负责,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院领导根据分工归口负责。校内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信访工作总负责,主管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学校的来信来访处理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归口办理,并由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学校层面的来信、来电、来访接待以及全校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校各部门应当做好本部门的信访工作,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信访工作,确定一名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和合理采纳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第2页共13页群众监督。第八条学院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检查、督促各学院(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信访工作;(二)承办上级单位和学校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信访问题以及应由学院办公室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三)负责向学校有关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并督促、协调、检查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信访工作情况;(四)研究分析信访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重复性的问题,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