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 20 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 20 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开展好我市园林城市创建20 周年宣传系列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宣传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回顾和总结我市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展示这些年来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成果,提高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认识,营造政府主导、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推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园林城市创建 20 周年系列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主题。创建园林城市,共建绿色家园,营造宜居环境,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 四、活动重点 大力宣传《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01]36 号)等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园林城市创建方面的政策法规等。以及园林城市创建 20 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建设,美化城市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的举措及成效。 五、活动形式及任务分工 (一)领导讲话。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在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发表讲话,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在《井冈山报》上发表文章,谈园林城市效应、管理理念、创建经验及感受等。 (二)成果展览。市园林处负责精选园林绿化建设、园林第 1 页 共 2 页城市创建成果图片,推选创建亮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等,组织丰富多彩的展览活动,全面展示 20 年来的园林绿化成就。 (三)政策宣传。局城建科与市园林处负责全面收集整理园林绿化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并组织社会宣传。 (四)综合报道。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与市园林处负责实施,综合运用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并推出先进典型或先进事迹报局领导审定后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报道。中心 XX 县区各主要街道、商业区、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场所宣传工作作如下安排:人民广场、庐陵文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