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 11 次会议上的发言 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 11 次会议上的发 言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长委托,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发个言,主要表达三方面意见: 一、回顾过去,我们衷心感谢人大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两基地一胜地”的战略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等困难和挑战,坚持重中之重抓工业,着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升旅游业。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全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着力建设生态县,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围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要求,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年来,全县经济一直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 XX 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大力帮助,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的全力支持和共同努力。比如在今年县人大对政府 25 项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监督以来,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县人大各位领导还积极帮助政府牵头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亲自联系企业和项目,亲力亲为,破解难题,积极为政府分忧担责,合力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大各位领导以及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强化思想认识,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希望,我们将继续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推进政府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第 1 页 共 4 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并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作为行政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对政府行为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和责任,是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人大《监督法》实施以来,我们进一步牢固树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法律态度,从实施依法治县战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重要性,自觉尊重和维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