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真抓实干,成绩初步显现 今年以来,各区(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 33 号和市政府77 号文件精神,把解决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从刚才大家介绍的情况来看,应该说进展不错,成效喜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全市 53 个 300 户以上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大部分区(市)县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集中居住区中共有 51432 名失地农民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就业率达到 83.4%;落实各类培训场所9744 平方米,培训失地农民 39141 人。促进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的七项制度(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作制度、就业培训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协作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已初步建立。二是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通过合理规划、产业带动、有效培训、政策扶助、配套服务,初步建立了促进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的工作机制。四是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了做好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 二、正视不足,问题急需解决 在充分肯定前段时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是整个充分就业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还较严重。我们必须给予足够重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做好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区(市)县对做好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对于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不到位,造成有的地方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作风不深入,对市上的要求采取简单应付的办法。刚才,小新局长对各区(市)县就业工作进行综合点评,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不足。坦率的讲,我对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率已经达到第 1 页 共 5 页83.4%这个数据,既感到高兴又有些疑惑。二是在落实七项制度上还存在不均衡的现象。七项制度是一个整体,只有把七项制度都真正落到实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工作才能真正做好。从目前情况看,有的制度落实的比较好,有的还未真正落实。比如在就业配套规划上,应将就业促进方案作为必备材料。目前全市在建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