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XX 年党建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院关于党的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我院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现制定 2018 年党建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党规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着力构建院机关党支部与区直机关工委、市院机关党委纵向上下联动、横向齐抓共管、党建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大党建格局,扎实推进我院党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的建设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焦世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玉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朝,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段庆霞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每周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部门例会制度,对干警进行不少于 3 天的政治轮训,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理论测试,动员全体干警积极参加市院组织开展的纪念建党 97 周年、检察系统恢复重建 40周年书法摄影作品展,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责任部门:政治处、党支部 2.提升班子政治理论水平。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检规检纪等规章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新时代面对面》等读本,组织参加上级机关邀请高校专家学者讲党史听课活动。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带头谈学习体会,班子成员为干警专题授课。 第 1 页 共 3 页 责任部门:政治处、党支部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XX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中心组年内至少安排2 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每半年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市院党组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责任部门:政治处 4.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向区委和市院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重要部署、重要决策、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年至少一次主动向区委报告全面工作。以“十个检察专项工作”和“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