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基层干部以“案中人”为“镜”,做到“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让“案中事”引发“醒”字连锁反应,从而呈现“身边人”的“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本貌,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根”
在“警示”中“唤醒”,用“以案促思”之镜映“修身立德”之相,“身边人”当“闻鸡起舞”绽放“学纪本貌”
“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学习党纪之“大道漫漫”,唯有在“常学常新”中“常有精进”,在“细致研学”中“精益求精”,方能“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在深悟其要义中“立德修身”
对于相关部门汇编的案例,基层党组织不能“拿来就用”,要立足本地岗位实情,立足“身边人”的现实情况,精选“相近”案例,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因材施教,让“案中事”成为“理论学习”的“切入口”,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在“闻鸡起舞”的“勤学勤思”中“学深悟透”,在系统学习、新旧对照中守住“思想防线”,将党规党纪转化为“紧箍咒”“免疫针”,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中扎根基层,对基层工作“一丝不苟”“一丝不怠”,持续擦亮“清正廉洁”的“公仆底色”
在“唤醒”中“惊醒”,用“以案促学”之镜映“实干笃行”之相,“身边人”当“为民践履”绽放“知纪本貌”
《说苑·政理》有云:“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
”“案中事”当如一记响鞭,用“惊天巨响”惊醒“昏昏欲睡”的“身边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