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XX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为继续推进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直接交易试点),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XX]258号)、《XX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结合我省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情况,现制定扩大试点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必须助推江苏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
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要求
(三)坚持市场竞争的原则
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公平开放电网,建立多边电力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在配臵电力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坚持电网安全稳定的原则
直接交易试点必须维护电力调度正常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参加直接交易试点的发电企业应按电力统一调度的要求,参与调峰;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用电企业,应遵守有序用电的规定,服从-16、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内部核算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试点
7、扩大试点工作期间,有自备电厂的工业用户原则上不参加直接交易
(二)发电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含核电);2、参与试点的火电企业必须正常投运环保设施,并符合国第1页共3页家和省环保要求;3、发电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内部核算的发电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试点
三、电量安排(一)现阶段,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暂按全社会用电量(扣除燃气机组发电量)的2%安排,今后根据用电量的增长逐年递增
20XX年安排95亿千瓦时(其中包含已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