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继续以规范指导、分工辅导、示范引导、总结督导各项措施为工作抓手,通过开展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切实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部门统计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监测,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体系,优化统计资源配置;着力建立部门统计基础长效巩固机制,全面提升部门统计管理水平
根据部门统计工作职能和统计监测管理要求,全市部门统计基础建设继续按照“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
2014 年实施部门为 15 个: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工商局、供销总社、银监局
在达到“合格单位”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培育一批部门统计基础建设示范点
二、工作安排 1
准备阶段(3~4 月) 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成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实施阶段(4~9 月) 各地、各部门按照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细化落实工作要求
组织部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展示介绍推行规范管理的做法经验,针对当前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存在共性问题,通过统计行政指导,帮助各部门强化规范化管理意识,切实提高和巩固规范化管理水平
总结交流(10~12 月) 深入各部门开展调研,总结推广各部门在推进工作中的有效措施,继续开展部门统计基础建设交流活动,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指导工作,努力使部门统计真正规范运作并得到长效管理
三、实施要求 第 1 页 共 2 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
为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全力推进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一是要对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进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