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维稳工作计划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群防群治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5 月 8 日上午,XX 县区民宗局召开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分别与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在安全教育、建章立制、完善设施、责任追究、信息反馈等方面的责任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
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安全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并至少要有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防火防盗、食品安全、值班保卫、重大事项报告等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规范基建行为,基建、维修项目必须报告
定期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和处置,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是制定应急预案
每年组织一次防火安全为内容的疏散演练,安全检查每月至少 1 次
大型宗教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在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时暂停宗教活动
四是完善安全设施
畅通消防通道,配备合格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更新消防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有条件的寺院要安装监视探头,加装铁门、设置铁柜等,做好防盗工作
五是加强安全教育
进行安全稳定工作和抵御境外宗教非法渗透和邪教侵蚀的宣传教育
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防火防盗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识灾防灾能力
责任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要求各活动场所要第一时间将本场所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县民宗局,县民宗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对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发生重大事故场所或者未在第一时间报告的,予以点名通报批评
对安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场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乡自实施平安寺院建设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为做好这一工作,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工作,努力发现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