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降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2013 年较 2012 年,XX 县区 pm10 年均浓度下降 6.5%、no2 年均浓度下降 5%、so2 年均浓度零增长、降尘年均强度下降 4.2%。我区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不少于 325 天。 (二)基本原则。以集中治理工业企业粉尘污染为突破口,带动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以关停淘汰、提升改造为重点,以点带面,以治促建,加大工业企业粉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燃煤烟尘污染、非煤矿山扬尘污染以及其他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以旧车淘汰、油品改善为重点,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以拆小改大,清洁替代为重点,加大清洁能源普及力度;以强化监测、严格考核、责任追究为保障,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 二、主要行动任务 (一)集中治理工业企业粉尘污染问题 1.以药王山大景区周边及 210 国道沿线企业监管为重点,继续深化水泥企业“一标三化”提档升级工作。(区环保局、惠塬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2.2013 年底前,拆除药王山周边华腾建材、将军山水泥、白水泥厂、水泥、长城建材、药王山建材和华强试验厂等 7 家水泥、建材生产企业。 3.完成水泥有限公司和建材 2 家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建设和除尘设施改造。(区工信局负责) 4.按照“一标三化”的要求,对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年底前全面完成收尘设施改造提升和无组织扬尘污染治理,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直至淘汰退出。 (1)改造提升现有企业环保设施,确保连续、稳定、达标运行。 (2)建设健全物料堆棚,禁止露天倒运、堆存物料。 (3)每天对厂区及周边道路清扫不少于 2 次,确保全天保洁;冬季每日洒水 1-2 次,其他季节早、中、晚各 1 次,防止第 1 页 共 6 页扬尘产生。 (区工信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二)加大城市大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1.淘汰燃煤锅炉,深化煤烟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淘汰等,进一步扩大 XX 县区改煤区范围,禁止散烧烟 煤,继续向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3 年内拆除 XX 县区 36台燃煤锅炉,2013 年底完成拆除 12 台。(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2.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促使施工企业绿色施工;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场地覆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