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绿色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优质名牌食品,政府决定实施“绿色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事业,加强食品安全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依据,以发展经济、保障民生为目标,大力实施“绿色行动”计划,全力塑造“绿色”形象,为建设地区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营造更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及任务 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确保安全、营造和谐、持续发展为总目标。从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促使科学、高效、协调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和餐饮等环节的场准入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各环节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三品”健康快速发展,并不断提档升级,数量倍增。食品质量安全各环节抽检合格率达到 100%。形成长效的“绿色行动”机制,逐步提升“绿色”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具体措施 这次行动历时时间长,要求标准高,工作难度大,为保证“绿色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要采取六项工作举措。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政府成立以长骆东升为组长、副长何彤为副组长以及相关部门参与的“绿色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绿色行动”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具体负责“绿色行动”计划制订、督查检查、执法协调等工作,并成立食品安全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人担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辖区内以及本部门涉及的“绿色行动”任务。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第 1 页 共 4 页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农发局牵头,联合海洋渔业局负责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林水局(林业)负责对林产品种养殖监管。质监局牵头,联合检验检疫局负责对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其中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管由服务业局负责,猪肉进入场流通后由工商局负责监管。卫生局负责对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公安局负责打击食品领域犯罪侦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绿色行动”计划的实施、宣传、培训、指导、巡查、建档、奖惩、报告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协管、协查等工作。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