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自治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创优发展环境,为昌吉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2004 年,我院的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与综治委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尤其中层领导责任制,要在我院“双百分”考核中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列入主要考核项目,要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层次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健全机构,今年,我院将进一步调解和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成立新一轮安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认真抓好治理整顿,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严厉惩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厉惩处严惩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强奸、贩毒以及重大盗窃等犯罪
依法及时审判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的案件,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反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
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要按照惩办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
要积极配合打击犯罪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预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大力加强同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院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民商、行政审判工作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审判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第 1 页 共 3 页的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