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江镇加强街道规划建设和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意见 XX 县区农村建房规划建设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53 号)和省政府近期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农村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扎实推进海南特色就地就近城镇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美丽乡村和特色风情小镇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海南特色就地就近城镇化,配合“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利用两年时间,深入开展全市农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农村违法建筑蔓延趋势,至 2017 年底,全面实现农村违法建筑总量零增长,存量负增长。 (二)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原则,开展全市农村违法建筑分类处置,通过整体拆除、局部拆除、改造后补办手续等方式,至 2017 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村违法建筑分类处置。 (三)2015 年,我市以博鳌镇、长坡镇开展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试点;从 2016 年 1 月起,将农村建房全面纳入政府监管范畴,实行农村建房规划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备案、产权登记规范化管理,市县全市城乡居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一盘棋”,居民依法依 规建房。 二、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开展农村违法建筑整治 1.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015 年 6 月-9 月) 市政府结合琼海本地实际,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农村违法第 1 页 共 7 页建筑整治工作方案和公告,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战宣传,全面部署农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组织人员已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证为依据,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统计,登记造册,核定认定,切实摸清辖区违法建筑底数,重点核查农村新建建筑。 2.分类处置,强力推进阶段(2015 年 10 月-2017 年 6 月)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根据摸底情况和核实结果发布公告,并依法进行分类处置: (1)整改后补办手续。经整改后符合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和质量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可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违法建筑,由当事人自行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 (2)自行拆除。核实为全部或局部拆除的违法建筑,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对当事人同意拆除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或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镇及彬村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