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专项检查工作会发言稿 要严格执行纪律,4 开展重点案件核查(全年)坚持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快查严办重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购机补贴政策措施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或因失职渎职致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对于举报情节具体、反映问题较严重、影响面大的举报或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置,并要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2010 年 6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川财农(201067 号《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川农业函(2010265 号《关于印发〈XX 省 2010 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专项检查工作作如下安排安排: 一、切实做好 2009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工作 完成购机补贴项目资金 2102.12 万元,2009 年我市的购机补贴工作通过市、县财政、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补贴购机9334 台套,2008 年的 2.5 倍,促进了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市、县财政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购机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检查方案,扎实抓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检查方式 村、乡(镇)县级自查基础上,此次专项检查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上进行抽查、省厅进行督查。检查和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电话查询,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 (三)时间布置 1 安排安排。各区、市、县要在 6 月 1 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第 1 页 共 5 页工作的具体布置落实到所有乡镇。 7 月 3 日前形成自查演讲,2 区、市、县自查。县级财政、农机部门在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组织乡镇、村进行全面自查。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农机局。 市财政局和市农机局 7 月 10 日至 20 日将分组对十一个区、市、县进行抽查,3 市上组织抽查。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4 省厅督查。省财政厅、农业厅组织人员对市州开展督查。 (四)检查范围 可向 2008 年延伸检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主要是 2009 年中央和省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如有需要。 (五)检查内容 事后公示等程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