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签和企业标准一、划清保健食品的界限二、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标示保健食品标签三、保健食品运输包装的标示内容四、相关部门规章对保健食品标签的规定五、保健食品标签实例分析六、保健食品标签相关国家标准与部门规章的关系七、制定保健食品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和正误示例一、划清保健食品的界限一般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药品的共性和区别(一)一般食品国家标准 GB/T 15091-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第 2
1 条将“一般食品”定义为:“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AC)CODEX STAN 1-1985《预包装准》将“一般食品”定义为:“指供人类食用的,不论是加工的、半加工的或未加工的任何物质,包括饮料、胶姆糖,以及在食品制造、调制或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只作药物用的物质”
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定义虽文字表达方式不同,但涵义是一致的,概括起来就是:供人类食用的所有物质
(二)保健(功能)食品GB 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 3
1 条将保健(功能)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三)特殊膳食用食品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特殊膳食用食品定义为:“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包括婴幼儿食品等
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如适应婴幼儿生理特点和营养需要的婴幼儿食品、经添加营养强化剂的食品,都属于这类食品
(四)保健(功能)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共性、区别共性——保健(功能)食品和一般食品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食品的第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