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 年)综 合 说 明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01 号) 文件精神,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为保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按照水利部农水司下发的(2005)农水农函 16 号《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原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的实际,经过详细的调查,编制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以全县范围内的灌溉面积小于 1 万亩的小型灌区、灌溉片(灌溉面积小于 200 亩,下同),排涝面积小于 3 万亩的排水区和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为主,包括小型水库(引水)自流灌区、小型扬水灌区的水源工程、灌排渠道、涵闸和小型泵站改造(1000kw 以下,下同)等,井灌区改造和容积小于10 万立方米的小型抗旱水源建设(含山丘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机井和小型泵站),兼顾主要为小型灌区灌溉排水服务的农村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为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新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及发展灌溉面积为主。二、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规划:2006-2008 年新增灌溉面积 4.6 万亩,恢复灌溉面积 2.82 万亩,投资 2008.77 万元;2006-2010 年新增灌溉面积 8.19 万亩,恢复灌溉面积3.82 万亩,改善排涝面积 2.56 万亩,投资 3421.16 万元;2010-2015 年新增灌溉面积 6.16 万亩,恢复灌溉面积 2.89 万亩,新增排涝面积 2.86 万亩,改善排涝面积 3.45 万亩,投资 3451.84 万元;2015-2020 年新增灌溉面积 7.46 万亩,恢复灌溉面积 3.35 万亩,新增排涝面积 1.24 万亩,改善排涝面积 1.24 万亩,投资 4105.91 万元。累计 2006-2015 年新增灌溉面积 14.35 万亩,恢复灌溉面积 6.72 万亩,新增排涝面积 2.86 万亩,改善排涝面积 6.0 万亩,投资6873 万元;2006-2020 年新增灌溉面积 21.81 万亩,恢复灌溉面积 10.07 万亩,新增排涝面积 4.1 万亩,改善排涝面积 7.24 万亩,投资万 10978.91 万元;各类工程不同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小型水库(引水)自流灌区(1)2006—2008 年:建设规模为 1.87 万亩,共需修建水源工程 38 处、灌排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