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一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收购标准 一、安全行为 1、入井人员不按规定穿作业服、矿工靴
收购价;50 元
2、入井不带、不随身携带自救器、自救器不上灯架
收购价:50 元
3、入井穿化纤衣物
收购价:30 元
4、入井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
收购价:30 元
5、乘坐人车不挂防护链、乘罐笼不关防护门
对最外侧乘坐人员收购价:50 元
6、行走在有架线的巷道内将铁器或工具抗在肩上
收购价:50 元
7、在井下随意躺卧
收购价:10 元
8、在井下随意摘下安全帽
收购价:30 元
9、在井下不随身使用矿灯(有照明的机电硐室除外)
收购价:20 元
10、非运转员、非检修人员擅自进机电硐室或运转员不制止
收购价:20 元
11、将衣物搭在机电设备上
收购价:20 元
12、大皮带非拉人速度乘坐
收购价:30 元
13、大皮带拉货时乘皮带
收购价:100 元
14、坐皮带、人车、罐笼时带超长工具
收购价:50元
15、乘坐人车将身体探出车外
收购价:50 元
16、乘人车携带较大物件(开关、检漏、设备零部件等)
收购价:50 元
17、倾斜井巷坐轨道滑行(坐火箭)
收购价:50 元
18、用易燃物覆盖照明设备
收购价:100 元
19、将照明设备或小型电气设备装入箱内
收购价:50元
20、在井下用电气设备或照明设备取暖
收购价:250元
21、乘人车时睡觉
收购价:50 元
22、在主运道、斜井绞车道行走时不走人行道
收购价:20 元
23、擅自进入设置栅栏、警标和挂有危险警示牌地点
收购价:50 元
24、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
收购价:20 元
25、随意跨越皮带运输机
收购价:20 元
26、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收购价:20 元
27、发现火情不及时直接灭火,开出矿籍
收购价:当事人每人 500 元
28、不护送人车、罐笼
收购价: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