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 木饰表面施涂清色油漆施工工艺标准总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木制家具、门、窗、板壁表面的清色油漆中高级饰面工程
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7)《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 01—62—2002(8)《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施工前技术交底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木饰面清色油漆施工的书面技术交底
2、材料要求(1)涂料:光油、清油、脂胶清漆、酚醛清漆、铅油、调合漆、漆片等
(2)填充料:石膏、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大白粉等
(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等
(4)催干剂:“液体钴干剂”等
(5)质量要求见下表:溶剂型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硝基漆类聚氨脂漆类醇酸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750光泽(60°)≥80,600光泽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