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十八届四中全会个人心得体会 各位领导,各位 同志: 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国情,着眼使命,以人大民主科学立法,执政党依法依宪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自治,法院独立公正司法,法律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健全,法治文化繁荣昌盛等八个方面为基本要求和标志,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经过两天的集中轮训和学习交流,聆听领导和专家的精辟解读,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决定精神的深刻理解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法治建设的内涵和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法治xxxx 建设谈一点肤浅的认识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是培育法治信仰,树立观念中的法治
法治,就是用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与之相对的就是“人治”
法治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强调治国理政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专制时代,“皇帝”就是法律
法治社会,法律代表“国王”
全会决定更是将“法治”上升到了“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就是高扬法治旗帜,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
而法治精神的最终实现,取决于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充分形成,从而实现法治的大众化,使人们从血液里流淌着法治的精髓,达到对法治的内在服从
从执政层面看,要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推动工作的能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从社会层面看,要形成全体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二是坚持科学立法,制定文本中的法治
尽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有法难依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法滞后,部门立法和地方保护痕迹太浓,有的立法时效性、针对性不强
这就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大力提高立法质量,使法律法规充分体现群众的意志,发挥立第 1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