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册 排水工程造价网 2009-07-18 20:59:54 阅读 737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第六册 排水工程说 明一、《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价格),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铁件)加工及井字架工程,共七章。二、本综合价格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三、本综合价格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3.《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1989 年);4.《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2、3(1996、1997 年);5.《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GB11836-89);6.《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 3012-89);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90)。四、本综合价格与建筑、安装综合价格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按《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相应子目执行。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设备,执行《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相应子目。 3.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市政管道检查井、接户井以前的厂、区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 4.管道接口、检查井、给排水构筑物需做防腐处理的,分别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和《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五、本册综合价格与市政其他册综合价格的关系: 本册综合价格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执行。六、本册综合价格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1.本综合价格所称管径均指内径,如选用的规格型号与综合价格不同时,可以调整。 2.本综合价格中的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各子目中的混凝土和砂浆标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标号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3.本综合价格各章所需的模板、钢筋(铁件)加工、井字架均执行第七章的相应子目。 4.本综合价格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子目;基础需铺设垫层时,执行本册第三章的相应子目;采用湿土排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 5.干土与...